
首先必须弄清楚一点:华北军区的野战部队从未有过统一使用的情况。这背后的原因很直接——在解放战争后期的华北战场上,同时存在着两股敌军势力:一是傅作义的华北剿总,二是阎锡山的太原绥靖公署。两者互不隶属,各自为战,自然也就决定了我军必须采取分散对分散的策略。
到了1948年11月,根据军委统一的序列与番号,原西北、中原、华东、东北四大野战军分别被授予第一至第四野战军的番号,同时统一了各兵团级编号。此前未有华北野战军的建制,因此也不存在第五野战军番号。华北三个兵团及各野战纵队在军史上统称为华北军区野战部队,分别改编为第18、第19、第20兵团。鉴于华北地区已无重大敌情,第一野战军兵力仍偏少,不足以独立完成解放大西北任务,因此太原解放后,第18和第19兵团西进划归一野建制,使第一野战军总兵力达34万余人,可同时打击胡宗南与马步芳势力。此时,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仅剩一个兵团留守平津,自然更无组建野战军司令部的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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